鄒族之社會組織      回上頁

 

「高山青,澗水藍,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啊,阿里山的少年壯如山」一首「高山青」正是阿里山鄒族人的寫照。沈穩內斂的個性,高聳的鼻子,帶著幾分的驕傲與自信。是鄒族人給人的印象。

鄒族居住於玉山西南方,現今阿里山一帶。有些學者將之稱為「北鄒」。有別於「北鄒」,居住於高雄縣三民鄉的「卡那布那布」族及高雄縣桃源鄉的「沙阿魯阿」族被稱為「南鄒」。

三個系統的文化特質、服飾、質文化接近,姓名、會所制度亦相同,語言也有半數以上相似,但仍然有其差異性,加以隔離久遠,而高雄方面的南鄒又毗鄰布農族,使南、北的認同有所差距。目前南鄒的會所已消失,前幾年恢復的祭典也與阿里山鄒族的傳統祭典不同,因此有些學者曾建議將之分為三個獨立的族群。

北鄒在日據時代以前共有四個大社,分別為達邦社、特富野社、伊姆諸社、魯富都社。其中伊姆諸社因故淪亡,社民併入達邦社,魯富都社一部份遷居特富野社,一部份遷移至南投縣信義鄉的羅娜、久美一帶與布農族混居、通婚,因此,目前僅存約二個大社為達那社與特富野社。

鄒族人的觀念裡擁有會所,能夠舉行全部落性祭儀的社群才有資格稱為大社,也才是一個完整的政治實體,阿里山鄒族目前有八個村落,來吉、里佳、樂野附屬於大社特富野;新美、茶山、山美附屬於達邦社。

鄒族人的社會組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大社(hosa)

由幾個氏族聯合組成。北鄒有兩個大社,分別為達邦社與特富野社,各自統領幾個小社,祭典舉行時,小社的子民必須回到大社參與祭儀。

()氏族(aemana)

由幾個單一姓氏家族因血緣、收養、嫁娶組合的家族。共有河流、漁區、耕地、祭屋。可能有血緣關係,也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同一氏族之間禁止通婚。

()聯合家族(聯族,ongo-no-emo)

由幾個單一姓氏的家族組成,共有耕地、共有河流漁區、共有小米祭祀小屋(又稱粟祭屋)

()單一姓氏家族(亞氏族,emo)

例如:特富野社的安家是本家,由安家分出武家與洋家。而鄭家與田家又是安家的養子,因此安、武、鄭、洋、田等五家為同一氏族,不得通婚。例如:達邦社的莊家與溫家、杜家與楊家共同一個小米祭屋,屬於聯合家族,亦不能通婚,獵區、漁區可共同使用。

由聯合家族推派的長老共同主持長老會議是鄒族部落的最高決策單位。頭目依長老會議的指示分派工作,賦予每一個聯合家族責任與義務。

鄒族沒有階級制度,卻有幾個特殊地位的人物

()頭目(peogsi):由其一家族固定承襲。:

()征帥(eozomu):爭戰、獵首的指揮官,有時可能是頭目。如果戰事頻繁,會有好幾個征帥。

()勇士(maotana):在戰場上有特殊功勳的族人。

目前傳統的價值觀與社會制度已被行政體系的運作所取代,只有在傳統祭典時,頭目、征帥家族的地位才會被凸顯出來,沒有了戰爭,所謂的征帥、勇士已不復存在,倒是家族長老的地位依然屹立不搖,年經人對長輩的尊崇不僅表現在文化上,也表現於日常生活當中。

鄒族人的傳統生計以農業及狩獵為主,由於禁止狩獵的法令限制,迫使鄒人口外流,由於阿里山區為高山茶及山葵的種植區,許多鄒族的朋友開始在保留地上種植山葵並跟平地的茶農學習種茶的技術,這兩項高經濟作物使得一些年輕人回流至部落。

除了茶葉與山葵,桂竹筍、竹高筍、高麗菜也是經濟作物之一。

近年來更有族人研究花卉的種植,尤其是高單價的香水百合更是新興的精緻農業,受到族人的青睞。

鄒族有男子集會所,少年在十二、三歲時就必須進入(夜宿)會所,接受歷史、文化、傳統技藝、狩獵的訓練。凱旋祭時,就是以男子會所(KUBA)為活動中心。目前會所制度已經消失,但仍然嚴禁女性進入會所,在傳統民居裡,鄒族的男、女各有不同出入的門,也顯示鄒族是個父系社會的制度。鄒族裡各大社設頭目一名,部落重要事務,由頭目召集各家族的長老開會研商並決策之。長老在鄒族的社會頗受敬重。